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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9月移民排期出炉!投资移民EB-5前进一周!

发布时间:2018/8/11 12:54:04 [ 返回 ]

今天,8月9日(比往月公布日期要早),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公布了2018年9月的移民排期签证公告,一起来看下最新数据: 

职业移民排期


表A:最终裁定


注: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约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约40,000个

第二优先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约40,000个

第三优先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约40,000个

第四优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占比7.1%,每年9940个名额。牧师没有数量限制,非牧师工作人员每年5000名额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占比7.1%,每年9940个名额


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A,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EB-1类别排期为2012年1月1日,连续五个月原地踏步

  EB-2类别排期为2013年1月1日,倒退2年2个月

EB-3类别排期为2014年11月1日,注:7月排期在连续两月原地踏步后,倒退两年7个月,8月排期在此基础上前进1年半,9月排期再次前进4个月

EB-3其他(非技术)劳工排期为2007年5月1日,连续三个月原地踏步

EB-4有名额,无需排期

EB-5类别排期为2014年8月8日,在连续三个月原地踏步后,9月排期前进一周。对于取得I-526批准且优先日早于2014年8月1日的投资人,可以进入最终的领馆面试或者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阶段,并获得绿卡。


表B:递交申请日

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B,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与上个月无变化)

  • EB-1有名额,无需排期;

  • EB-2类别排期为2015年4月1日,原地踏步

  • EB-3类别排期为2016年1月1日,原地踏步

  • EB-3其他(非技术)劳工排期为2008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EB-4有名额,无需排期;

  • EB-5类别排期为2014年10月1日,原地踏步

 

表B的作用是,I-526获批之后,如果你的优先日在表B之前,你就可以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之后一个星期之内,美国移民局会在官网上发布移民局版本排期表,所有申请人需以美国移民局版本来确定是否可以提交I-485。

亲属移民排期

表A:最终裁定



注: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根据亲属移民排期表A,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 F1类别排期为2011年4月8日,倒退1个月

  • F2A类别排期为2016年7月22日,原地踏步

  • F2B类别排期为2011年11月1日,前进10

  • F3类别排期为2006年5月1日,倒退1.5个月

  • F4类别排期为2005年1月8日,前进17


表B:递交申请日


据亲属移民排期表B,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与上个月无变化)

  • F1类别排期为2012年3月8日;

  • F2A类别排期为2017年12月1日;

  • F2B类别排期为2014年3月22日,前进2年2个月

  • F3类别排期为2006年9月22日;

  • F4类别排期为2005年5月1日。

之后一个星期之内,美国移民局会在官网上发布移民局版本排期表,所有申请人需以美国移民局版本来确定是否可以提交I-485。


本次排期最大的看点是大陆EB5类别前进一周,至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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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无排期EB-1C类别


一步到直接拿美国永久绿卡


何为EB-1C?


EB1-C美国跨国经理移民,要求申请人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被中国公司派往美国公司,公司的经营状况达到美国移民部门的相关要求后,可以申请美国绿卡,其绿卡是一步到位的无条件绿卡。对申请人学历和语言能力没有明确的要求。EB1类的移民配额高达40000。


EB1C允许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从国外转移的高层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到美国,美国公司必须提供一份详细的陈述,以及其他文件,表明他们有一个清晰合理的企业结构,对聘请海外企业高管的业务需求,以及雇主有经济能力支付受益人的工资。


EB-1C申请条件

 

1、年龄25—55周岁(以递交申请那一天算起,特殊情况可以放宽) 

2、申请人在中国的母公司雇员达到或超过20人(以工资领用记录来证明用工的人数) 

3、母公司注册2年以上且年营业额均超过200万美金(以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来证明营业额); 

4、申请人为公司法人、股东,并担任公司高管1年以上; 

5、在申请人取得绿卡之时,中国的母公司应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体健康。 


EB-1C几种模式

 

1、中国公司出资购买美国现有公司50%及以上的股权,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的中国公司在美国设立新公司,申请人转职到美国公司担任高管;

①  最简单无资金来源解释要求;无学历及无语言要求;

②  省心。特许经营生意,政府备案,低运营风险;有固定资产抵押,资金安全有保障;

③  快速。办理周期短,最快三年获绿卡;

④  最优质快速登陆美国,配偶合法工作,子女免费公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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