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Nationality Act)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属于美国职业移民五个类别中的第一优先类别。符合这一绿卡申请条件的人才应该是 “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专业领域中的少数顶尖人物之一”。
“杰出人才”范围包括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五大类。涵盖科学家、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发明家、电脑专家、医师、医学家等;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挥家、歌唱家、歌星、影星、模特、电视主持、影视导演等;各级特级教师、教育理论家等;杰出企业家、工商人才、广告策划专家等;著名运动员、教练员等等。事实上,美国移民局并没有对申请此类移民的人做出硬性规定。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管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只要身怀绝技,都能称得上是“杰出人才”。无论哪个专业,只要在本行业有一定贡献或者比其他人有更突出的成就,就有资格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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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 签证类型:直接一步到位拿到永久居民
- 投资金额:总办理费用12万美元
- 移民周期:9 - 18月
- 移民监:拿到绿卡后一次/半年(每年不能连续离开183天)
- 手续复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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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期短,不受排期影响费用低;
2.不用找雇主,无年龄、学历、行业限制;
3.全家(本人、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都可申请绿卡;
4.直接到美国享受永久居民权益
5.享受免费公共服务;
6.子女可免费进入美国公立学校,享受同美国孩子一样的教育。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具体要求,申请杰出人才绿卡的申请人,如果申请人获得过公认的国际奖,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则这样一个奖即可获批“杰出人才”。如果没有获得过公认的国际奖项,申请人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满足以下10项条件中的至少3项条件:
1.“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在其领域内,曾获得稍次一些的国家奖(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认可奖项,证明在该领域内具有优异成就;
2.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此类专业协会由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具有杰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为会员;
3.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关于此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道,或曾有重要媒体报道过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的成就(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必要时应加以翻译);
4.在其领域内,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内的其他人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在其领域内,曾经作出过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它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它展示活动;
8.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重要职务;
9.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